各学院分团委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,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,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我省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、传承红色基因,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“强国有我”青春宣言,根据团省委、省学联关于2021年湖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推报工作的通知要求,现就学校推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时间
2022年5月至9月
二、活动主题
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
三、名额分配
采用“全国—省级—学校”三级体系,分为爱国修德、勤学求真、创新创业、社区实践、奋斗力行等5个类别,每个学院推荐最多2人,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人,校团委将综合候选人事迹材料,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。
三、奖励设置
1.此次活动将为所有获评者发放荣誉证书。
2.获评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的,每人将同步获得10000元“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”。
3.获评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,每人将同步获得2000元“中国大学生自强奖学金”。
4.仅获评湖北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的人员不发放奖学金。
四、报名条件
1、至2022年暑假前,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;
2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学业成绩优良,品行端正,自强自立,乐观向上,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;
3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助力乡村振兴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、弘扬网上文明、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,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,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,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;
4、“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”奖学金获得者、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。
五、材料报送
1.《2021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报名表》(附件1);
2.《2021年度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;
3.学习成绩单(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、盖章扫描件);
4.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;
5.推报对象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;
6.申报“社区实践”类的,需另行提交社区推荐证明(社区居委会盖章)。
请于5月20日前,相关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,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以“学院+姓名+事迹类别”命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(hbucmgqt@163.com)。
附件1:2021年度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报名表.docx
附件2:2021年度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奖学金推荐汇总表.xlsx
共青团湖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
2022年5月9日